首页 - 通知公告

关于2023年在职教职工体检工作安排的通知

来源: 校工会 添加时间: 2023-08-08

各分会:
  为保障广大教职工的身心健康,促进快乐工作,保障幸福生活。经学校研究决定,2023年在职教职工健康体检采取教职工个人自主选择的方式。具体安排如下:
  一、体检标准
  男女教职工均为1000元/人。
  二、体检方式
  1、为确保获得优质服务,校工会协调大连市5家三甲医院和3家私立体检机构(相关信息见附件1)为我校在职教职工制定了专属体检套餐项目(见附件2)。
  2、教职工可选择体检项目内的套餐进行体检,也可在学校限定的标准额度内自选项目体检。除校工会协调的体检机构外,教职工可自行选择其他有体检资质的体检机构,在学校限定的标准额度内自选项目体检。
  3、在职教职工体检采取个人预约、自行体检、自取报告的体检方式。
  三、体检报名
  1、选择在校工会协调的中山医院、友谊医院、中心医院、大医一院、大医二院按套餐体检的教职工,需在学校统一报名并在医院录入信息后方可按套餐体检,具体《体检报名表》(见附件3),《体检报名表》以分会为单位汇总提交,于8月14日前发送至校工会邮箱。
  2、选择在校工会协调的其他体检机构按套餐体检的,直接按“体检机构相关信息(附件1)”内“预约方式”预约即可,无须在学校报名。
  3、不按体检套餐自行体检的教职工无须在学校报名。
  四、体检时间
  1、无须报名自行体检的教职工: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。
  2、报名中山医院、友谊医院、中心医院、大医一院、大医二院按套餐体检的教职工: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11月15日。(医院通知我校需要1-2周时间录入信息,体检开始时间相对延后。)
  五、体检报销
  1、采用教职工个人先行支付(非医保卡结账),并开具符合财务要求的发票或收据,并加盖相应的发票专用章或收据专用章,名头为个人姓名,票面或印章有“体检”或“检查”字样。
  2、体检只允许选择一家医院进行,只开具一张发票或收据,每人限报1000元,低于1000元按实际金额报销,超标部分不予报销。
  3、各基层工会统一收取审核票据信息,票据背面须有分会主席及体检教职工签字。校工会二次审核,财务处报销至教职工个人账户。
  4、报销以分会为单位填写体检费报销汇总表(见附件4,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至A835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到校工会邮箱),票序一致。
  5、报销时间:报销分三批次进行,9月20日前,提交第一批次报销名单及材料;10月20日前,提交第二批次报销名单及材料;11月20日前,提交第三批次报销名单及材料。请各分会在报销截止日前提交报销材料,逾期会导致无法报销。
六、附件:
  1、校工会协调大连市三甲医院及私立体检机构相关信息
  2、校工会协调大连市三甲医院及私立体检机构体检项目
  3、体检报名表
  4、XX分会体检费报销汇总表
  校工会联系人:焦 斌
  电话:86323633、15840972456
  校工会邮箱:gh@dlpu.edu.cn
2023体检相关附件.zip

校工会

2023年8月8日


浏览量:8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