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引领全省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,充分发挥创新工作室在创新攻关、技能传授、人才培养、岗位练兵等方面的作用,落实省总工会创建一批辽宁省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工作要求,现将创建2024年职工创新工作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申报条件:
拟推荐的2024年学校职工创新工作室必须有工作计划、有具体活动,还应具备以下条件:
1.以一名在技术、业务方面有专长,且具有较高技能水平、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的职工为领衔人组成的创新团队。职工创新工作室领衔人原则上由副高职以上人才担任。
2.具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、相对固定的工作室成员、完善的管理制度,能定期开展技术攻关或创新活动、运作规范有序。
3.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、集智创新、协同攻关、传承技能、培育精神等功能,带动本单位、本部门的职工技能素质提升。
二、推荐申报名额
2024年校工会拟命名学校职工创新工作室2个。校工会将根据各分会的申报情况,组织评审组进行实地考察、审定后择优选取。
三、推荐命名程序
各分会结合实际情况,根据拟推荐创新工作室的工作机制、创新业绩、作用发挥、示范效应等情况,优中选优,经基层党总支审批同意后,于10月31日前将推荐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版、电子版报校工会。
校工会对申报材料初步审核后,组织评审组进行实地考察,确定命名对象,报请学校审定。
四、创新工作室补助资金
学校职工创新工作室创新补助资金5000元/年。
五、有关工作要求
各分会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,加强工作指导,开展相互交流,以推荐申报工作为契机,不断开展创新创造活动,切实做好组织实施推荐工作。
联系人:于影 联系电话:86323560
附件1:2024年学校职工创新工作室推荐表.doc
附件2:2024年学校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参考提纲.docx
校工会
文字/于影
编辑/焦斌
审核/焦斌、于影、王瑾
编辑/焦斌
审核/焦斌、于影、王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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